第3章
住到第四天,我再也坐不住了。不是為錢,不是為房,是想弄明白他們為什麼要做親子鑑定——牛皮紙袋裡那個“鑑”字,像個鉤子,在我心裡釣了一夜。半夜我翻身起來,拖開行李箱,從布袋裡把牛皮紙袋掏出來。
我沒開燈,藉著走廊漏進來的光,把封口撕開一條,抽出裡面的東西——是一份《親子鑑定委託書》。
登記表上寫著兩個名字:一個是周俊,一個是然然。
我拿著那張紙,手停在紙邊,看了兩三遍才確認自己沒看錯。申請人那一欄填著黃婷的名字,底下週俊的簽名欄空著。紙底下還壓著一個小密封袋,裡面有兩根棉籤,棉籤頭上蹭過的東西已經幹了,封口的膠帶起過邊,像是揭開過又按回去的。
我知道那是什麼——上醫院抽血、做檢查,
用的就是這種東西。棉籤我沒碰。把委託書放回去的時候,手指在袋口上停了一陣,才把牛皮紙袋合上。
天亮后我去社羣列印店,把委託書影印了一份。影印件放回紙袋,原件塞進衣服最裡層。我怕萬一回不來,連一張紙都留不下。
影印機吐紙的時候,我盯著那張紙,紙啪嗒啪嗒地響,像有人拿筆在紙背面敲。
但我還是決定自己去問清楚。走到兒子家樓下,我站了一會兒。樓上窗戶開著,窗簾被風吹得鼓起來。
我攥緊布袋,對自己說:“就問一句為什麼。”說出口才發現聲音有點啞。
我清了清嗓子,按了門鈴。門很快開了,黃婷站在門口,臉上掛著笑:“喲,周阿姨回來了。”
我走進客廳,把布袋放到餐桌上,拉開袋口,沒直接掏東西。我看著黃婷:“黃婷,家裡那個牛皮紙袋我拿了。我只想問你一句,你們為什麼要做親子鑑定?
”話說出來,客廳裡的鐘滴答了一聲,她臉上的笑停了兩秒,又掛回去。
黃婷說:“周阿姨,你這是翻我們的東西,還反過來問話?”
她走進書房,再出來時手裡多了一份檔案——那檔案就壓在抽屜最上層,像早就備好的。她把檔案拍在桌上,我低頭看,是一份《家庭勞務協議》。她拍下去那一下,桌上的水杯晃了一下,灑出一小圈水,誰也沒去擦。
協議末頁簽著我的名字,筆畫有點歪——我認出來了,上個月她遞過一張單子讓我籤,說是快遞單。那天我正蹲在地上給然然繫鞋帶,看都沒看,順手就簽了。
黃婷拉開椅子坐下來,一隻手指著協議:“你看清楚了,你不是親媽,你是我們僱的阿姨。”
她說得慢,一字一頓,像在給我一一數清每樣東西。
我把目光從紙上移開,看著她的手指。那根手指從協議上指到我臉上,
像在指一件傢俱。我盯著那張紙,沒說話。胸口鈍鈍地疼了一下,臉上大概是麻木的。
我說:“當時籤的是快遞單。”
她笑了笑:“紙上是協議,字是你籤的。法律認紙上的字,認得比你要準。”
我說:“法律認得字,也得認前因后果。我是當作快遞單才籤的。”
她笑了笑:“那你去找法院?誰先有律師,誰耗得起。”
我沒再開口,把手按在布袋口上,手指往裡攥了攥,什麼都沒掏出來。
周俊從臥室出來,手裡拿著鑰匙,正要出門。看見我,腳步頓了一下:“媽,你鬧夠了沒有?”
他這句“鬧夠了沒有”,說得像我已經鬧過很多次一樣。我一次還沒鬧,他倒先給我定了罪。
我看著他:“小俊,你知道這份協議嗎?”
他手裡的鑰匙轉了兩圈,外套披了一半,又放下。他看了我一眼,嘴唇動了動,
最后把目光落到黃婷臉上,聲音低得像怕隔壁聽見:“是真的。那年你簽了。”說完,屋裡安靜下來。他把鑰匙揣進兜裡,又掏出來,才把外套重新穿上。
那三個字從他嘴裡掉出來,輕飄飄的,落在地上都聽不見響。我總算是看清了,我不是輸給黃婷的算計,是輸給兒子把“媽”字換成了“僱員”兩個字。
我站在原地,低頭看自己的腳——腳上還穿著出遠門的那雙布鞋,鞋尖沾著旅館門口的水泥灰。
黃婷在旁補了一句:“還有,你拿了我們家的東西。那個牛皮紙袋是我單位的工作資料。你不交出來,我報警。”
說這話的時候,她手指在手機螢幕上點了一下,螢幕亮起來,鎖屏桌布是然然的照片。說話間,手機在桌角震了一下,她把手機翻過去,扣在桌上。
我站在原地,手裡攥著布袋——布袋裡明明裝著那個牛皮紙袋,袋裡壓著我影印的那份委託書,
我卻不敢拿出來。我不知道該不該交出去,手指在布袋帶子上來回捻,捻得帶子邊起了毛,也沒捻出個主意。我僵在原地,明明是被冤枉的,卻一個字都說不出來。
然然從房間跑出來,看見我,撲過來抱住我的腿:“奶奶,你回來了!”
他仰著臉,眼睛亮亮的,“奶奶,我想你。”
我彎腰想去摸他的臉,周俊一步上前,把然然抱了起來,退后一步。
他說:“媽,你先回去。等事情說清楚,再說。”
然然在周俊懷裡扭著往外掙,他收了一下手臂,把孩子摟緊了些,一個字也沒說。
黃婷從周俊身后走出來,看著然然在哭,眉頭皺起來:“別哭了,她不是奶奶,她是周阿姨。”
然然哭得更兇了,兩隻手朝我伸著。我伸出去的手就那樣停在半空,又一點點收回來,垂在褲縫兩邊。
這句話灌進我耳朵裡,比那協議上的字還疼。
我伸手把布袋提起來,轉身往門口走。我沒有回頭,我怕一回頭,眼淚就撐不住了。
走到門口,手搭上門把手,擰了一下,沒擰動,又擰了一下,才把門開啟。
門在我身后關上。我在樓道裡站了很久,電梯來了又走,我一直沒有按。
然然在屋裡哭,隔著門板,哭聲像堵著一團棉絮。
我攥著布袋,一步一步往下走,一層、兩層、三層,到了第四層拐角,我在臺階上坐了一會兒。
走到小區門口,我開啟布袋,從牛皮紙袋裡抽出那份影印件,塞進衣服最裡層,紙袋仍然放回布袋裡。我深吸一口氣,兩條腿還是一路走到了街角那家旅館。
前臺大姐問我怎麼又搬回來了,我沒說話,只把房卡在櫃檯上擺了擺。
我住進旅館,拉上窗簾,在床上坐了很久。窗外的車聲響了一夜,我沒有睡著。
凌晨兩點,手機亮了,周俊發來訊息:“媽,
那個袋子裡裝的是黃婷單位的工作資料,你寄回來,這事就過去了。”隔了三十秒,他又補了一條:“媽,你要是氣不過,我明天去找你。”
這條訊息我也沒回。我盯著天花板,看了很久,螢幕暗了又亮,亮了又暗。
我盯著“工作資料”四個字,心裡像被針尖挑了一下。他叫它“工作資料”,可他明明在客廳裡親眼看見黃婷管我要袋子——他知道那不是工作資料。他替黃婷圓謊,圓得還順手。
我把手機扣在枕邊,深夜裡聽見自己喉嚨裡嚥了一下。
我把委託書影印件攤開,湊著走廊的燈光看。日期欄上,黃婷簽了名,周俊沒有籤。他連個簽名都不敢留,倒敢來催我寄回去。
我不會去報警,不會去鬧,但我不可能再讓他把那根針從我手裡拿走。他越催,我越把那張影印件往枕頭底下塞深了一點。
手指碰到紙角,紙角折了一下,
我把它捋平,又塞好。他以為我還是月支出欄裡那個周阿姨,我不是了。
我才慢慢把眼閉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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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完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