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
週五上午,我開啟主臥衣櫃,想給李強找兩件厚外套,託人帶到單位去。
次臥的門這些天一直關著。
我不方便進去翻。
只在主臥這邊找。
翻到最底層。
摸出一件領口磨白了的舊棉襖。
不是我的尺碼。
我拎起來看了看。
夾層裡滑出一張字條。
字跡是婆婆的:等孫子落地,主臥朝南這間得騰出來。
摺痕很深,像拿鑰匙邊壓出來的一道。
我翻過字條。
背面寫著一行日期,上個月的,筆跡有點淡。
棉襖袖口有藍線補丁。
婆婆慣用的那種針腳。
我想了想。
這五天她每天都要到主臥門口站一會兒。
手搭在門框上。
像是在比劃什麼。
上週她還進過主臥。
說是送枕頭。
我記得那時她站在衣櫃旁邊。
手搭在櫃門上。
當時我沒當回事。
我把字條放在床頭櫃上。
坐了一會兒。
腦子裡過了一遍她這五天站在主臥門口的樣子。
電視沒開。
屋裡很靜。
我聽見自己的呼吸聲。
櫃頂那張卡離我不到兩米,但我沒去取。
我想先看看她當著我面怎麼演。
也想看看李強這次站哪邊。
牌要留著最后掀。
下午,我把婆婆的行李箱從客房床底下拖出來。
放在客房門口。
行李箱輪子拖過地板的聲音,在安靜裡顯得特別響。
婆婆從客廳走過來。
站在走廊那頭。
她看了看箱子,又看我。
她說:“你想幹什麼。”
她手裡還攥著沒剝完的橘子。
指紋印在橘皮上。
我說:“媽,我和李強需要單獨過日子了。我送您回老家休息一段,
等我們把日子過順了再接您。”這段話我在心裡排練過幾遍,說出來的時候還是有點幹。
婆婆沒說話。
站在原地看了我幾秒。
我站著沒動。
她也沒動。
走廊燈從她頭頂打下來。
她臉上的表情我看不太清。
然后她扶了一下胸口。
掏出手機,給李強打電話。
電話通了。
她說:“兒媳婦趕我走。”
說完就把電話掛了,沒多說一個字。
我給李強打過去。
他沒接。
我又打了一遍。
還是沒接。
我把手機放在茶幾上。
走到窗邊。
站了一會兒。
二十分鐘后門鎖響。
李強衝進來。
鞋沒換,還是那雙從公司穿出來的皮鞋。
他看了一眼門口的箱子。
又看我。
臉是沉的。
我站在窗邊。
手裡握著換鎖時多出來的一把鑰匙。
他說:“這個家的飯是我媽做的,衣服是我媽洗的,你除了一個房本還有什麼。”
他這句話砸下來的時候,鑰匙齒正好硌進手心裡。
我攥著。
沒吭聲。
我說:“要不離婚。”
李強說:“離就離。”
說完這兩個字,客廳安靜下來。
冰箱的嗡聲突然變得很清楚。
話出口時我舌尖都是涼的。
離婚這兩個字本來是我拿來試他的,可他接得太快了。
他接住了,這一招就廢了。
我說:“可以。房本是我婚前的,你把你媽安排妥當,我們下週去辦。”
他沒接話。
站了一會兒。
低頭把沙發上一個橘子拿起來。
又放了回去。
放回去的時候,橘子在沙發上滾動了一下。
他沒扶。
婆婆不知什麼時候走到客廳門口。
在門邊站著。
她輕聲說了句:“我回房了。”
就把客房房門關上了。
一點聲音都沒有。
李強當晚收拾了幾件衣服。
裝進一隻旅行袋。
搬到單位宿舍去了。
他走的時候路過客廳。
我跟他說路上慢點。
他沒說話。
門關上以后,我坐回沙發上。
電視沒開,客廳裡黑乎乎的,只有窗外的路燈透過窗簾縫漏進來一條線。
我就那麼坐著。
坐了很久。
手機亮了。
家族群跳出一條訊息。
婆婆發了一張照片。
配文:“她逼兒子離婚。”
照片是我房本的封面照,有點反光。
角上那個摺痕清清楚楚。
上次吃飯她說想看看日子。
把房本要過去。
趁我不注意拍的。
那天回來,我就把它鎖進了B險箱。
再沒讓它露過面。
群裡有人問怎麼回事。
有人發了一串驚訝的表情。
李強沒說話。
我盯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。
房本封面上的字在照片裡模糊了一圈,但摺痕很真。
我退出大圖,回到聊天列表。
又看了一遍李麗昨晚發來的那兩個字:你自己掂量。
我放下手機。
去客廳窗簾杆后面把攝像頭的記憶體卡取出來。
攝像頭的卡槽有點緊。
我摳了兩下才取出來。
我捏著那張小小的卡。
站了一會兒。
回屋,我把記憶體卡塞進讀卡器。
插進電腦。
我點了快進,時間軸往前拉。
三天前晚上九點多,畫面上出現人影。
我停下。
21:07,李強坐在客廳沙發上,婆婆挨著他。
她說:“別管她,她圖的就是這套房。”
李強沉默了很久。
說:“媽,首付是她家出的。”
婆婆說:“那又怎麼樣,進了我家的門,東西就是李家的。”
李強沒再接話。
畫面裡他低頭看手機。
螢幕光映著他的臉。
他什麼也沒說。
我又搬了凳子。
從主臥衣櫃頂把另一張記憶體卡取下來。
插進讀卡器。
時間軸拖回昨天上午。
九點四十分,主臥的門被推開一道縫。
婆婆探進半個身子,四下看了一眼。
她走到衣櫃前,從布袋裡拿出那件舊棉襖。
她把字條塞進夾層。
再把棉襖放進隔層。
袖子捋平。
像擺一件自己的東西。
放完她退了一步,看了看。
才轉身出去,順手把門帶上。
整個過程中,她沒往衣櫃頂上看過一眼。
我看完了。
沒刪檔案。
我把兩張記憶體卡放回各自的卡槽。
凳子搬回客廳。
那天晚上我沒睡。
我把房本從B險箱裡拿出來。
一頁一頁翻了一遍。
像在數頁數一樣,一頁,兩頁,三頁。
看完又放回去。
鎖B險箱的時候,我擰了兩圈。
確認鎖S了才鬆手。
我在黑暗裡坐著。
窗簾縫那線路燈還亮著。
這一回合是我輸了。
但我記住了她說的每一句。
我提離婚原是氣話。
他接得那樣快,可見他們早就等著。
真離了才是便宜他們——我要的是把這個家攥回自己手裡。
我把手機摸過來。
開啟瀏覽器。
搜“婚內財產協議”。
網頁開了三條,我一條一條存到收藏夾。
凌晨一點多,我發了條訊息給大學室友。
“你老公還在做民事案件嗎?週六下午行不行。”
發完我放下手機,
躺下去。眼睛閉著。
屋頂白花花的光還在眼前晃。
翻來覆去到兩點。
手機震了一下。
室友回:“天亮幫你問。”
我看了兩遍。
才把手機放回床頭櫃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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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完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