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我在便利店門口的臺階上坐到后半夜,最后是以前會所認識的老顧客周姐——一個做律師的女人——給我轉了兩百塊錢,附了條語音:
“陳婉,找個旅館洗個澡,明天給我打電話。”
我沒去旅館,嫌貴。
從便利店拐進旁邊那條巷子,找到一家通宵營業的網咖,花十五塊錢開了個包夜,把蛇皮袋塞在腳下,趴在桌上睡了一夜。
鍵盤的塑膠味混著隔壁坐的人抽的煙味,燻得我夢裡都在咳嗽。
我看了眼手機日期,離經理給的期限還剩不到四天,我得在到期前把證據弄到手。
網咖的椅子硬得硌骨頭,我換了好幾個姿勢,最后把蛇皮袋拖過來墊在胳膊底下,才勉強睡著。
—— * ——
第二天一早,我用網咖廁所的水龍頭洗了把臉,冷水激在臉上,把殘存的睡意全衝跑了。
我用手接了幾捧水喝了,
水順著嗓子下去,冷的,但比昨晚那半瓶礦泉水要解渴。從鏡子裡看見自己,頭髮貼在臉頰上,眼窩凹下去,但眼睛很亮,那種亮不是有希望,是心S了之后反而不用再怕什麼。
鏡面上有道裂紋,正好把我臉切成兩半,我歪了歪頭,讓整張臉露出來。
我找了個最便宜的鐘點房,把蛇皮袋擱在牆角,坐在床沿上給周姐打電話。
周姐大概剛開完庭,背景音裡能聽見法院走廊那種空曠的腳步聲。
她說,“陳婉,你老公那事我聽小林說了一點,你現在什麼打算?”
床沿的彈簧塌了,壓下去凹一個坑,我坐在那個坑裡,往邊上挪了挪,彈簧又咯吱響了一聲。
我說我想離婚,乾乾淨淨地離,不讓那女的白潑髒水。
周姐頓了兩秒,然后很慢地說,“你現在最缺的不是決心,是證據。沒有證據,上了法庭人家說你是捕風捉影,張成反咬你一口說你損害他名譽,
你還得賠錢。”她說到“賠錢”兩個字時,聲音放得更慢了,像在敲黑板。
我把膝蓋上結了痂的傷口上又貼了一塊創可貼——今天在藥店買的整盒——一邊聽周姐電話裡給我念取證清單。
聊天記錄、照片、錄音、證人聯絡方式,每一條我都拿圓珠筆記在手心裡,怕忘了。
創可貼撕開的時候膠布粘到了痂,扯了一下,疼得手頓了頓。
周姐最后叮囑我,“取證不能違法,不能偷拍私密場所,不能威脅恐嚇,更不能幹那種找駭客恢復人家微信后臺資料的事,那叫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,要吃牢飯的。”
我說知道了,掛了電話,手心那幾行字被汗洇得有點糊,我又描了一遍。
描的時候圓珠筆尖在手心戳出一個個小坑,癢癢的。
最后她說,“先掛了,我下午還有庭,昨晚熬夜準備材料到三點。”
聲音裡帶著點疲憊,
電話結束通話前我聽見她打了個哈欠。—— * ——
當天下午我聯絡了一個以前在會所認識的手機維修師傅,姓孫,比我大幾歲,自己開了個小鋪面,在電子市場二樓角落裡。
我剛來省城那會兒幫他看過櫃檯,他人不話多,手藝硬,給會所修過好幾回對講機。
上電子市場樓梯的時候,臺階上到處是菸頭和資訊卡,腳踩上去嘎吱嘎吱響。
我把情況跟孫師傅大概說了一下,沒說太多細節,只問,“如果我的微信被人刪過聊天記錄,能不能找回來?合不合法?”
他叼著根沒點的煙,想了一會兒說,“你自己的聊天記錄,恢復不算違法。手機還在不在?”
我把手機遞給他,他接過去翻了個遍,又插電腦上跑了幾個軟體。
第一個軟體跑到一半報錯,他說“資料覆蓋太嚴重,只能碰運氣”。
換了另一個軟體,
進度條慢吞吞走到最后。半個小時后,他把手機還給我,螢幕上有零散幾段文字碎片,大部分是亂碼。
孫師傅敲了敲螢幕:“快取覆蓋得太厲害,完整的句子就拼出來幾條,你翻翻看。其中一條是‘讓她住不下去’,時間戳還在,這條夠關鍵不?”
我盯著那句話,心往下沉。
他叼著沒點的煙,又補了句:“你這看起來怎麼像在捉姦?”
我不吭聲,盯著螢幕上那些恢復出來的文字片段,有些是張成對林美說的話,有些是林美的回覆。
裡面的字眼又甜又膩,買奶茶、電影院、下次趁我上夜班去他那——每一個字都像針,但我一行一行往下看,手沒抖。
翻到后面,那條“讓她住不下去”停在我眼前,日期是三天前,房東來趕我的前一天。
我盯著這條訊息,呼吸停了大概三四秒,然后輕輕吐出一口氣,那股氣從牙縫裡漏出來,
帶著一聲極輕的哨音。孫師傅把能恢復出來的記錄全部匯出存到一個檔案裡,傳給了我。
我站起來給他錢,他擺擺手說不用,想了想又從櫃檯底下摸出一張名片遞給我,“有個老顧客做資料恢復的,加密雲備份也能想辦法,你要需要就找他,就說我介紹的。”
名片邊角磨花了,放在櫃檯上轉了個圈。
離開電子市場,我走在天橋上,下面車流嗡嗡地滾過去。
手機裡那個檔案包沉甸甸地躺在儲存空間裡,我知道光有張成跟林美的聊天記錄還不夠,那隻能證明張成出軌,不能證明林美主動汙衊我,不能證明她乾的那些事。
天橋的欄杆被人貼滿了小廣告,我路過時手指拖過那排貼紙,紙邊颳了一道印。
走到天橋中間,手機螢幕頂端彈出一條日曆提醒——停職複查還剩3天。
我盯著那三個字看了兩秒,腳下沒停,步子反而邁得更快了。
—— * ——
當天晚上,我從鐘點房搬出來,轉到了一個更便宜的城中村民房裡。
一間北向單間,窗戶正對另一棟樓的牆,只有傍晚才有半小時陽光斜進來,其餘時間屋裡都暗著。
押一付一,從586裡扣掉380,手頭還剩206。
房東是個瘸腿老阿婆,說話慢吞吞的,收押金時多看了我膝蓋一眼,沒多問。
我把蛇皮袋靠牆角放好,裡面的東西一件件掏出來,那個空礦泉水瓶滾了出來,我撿起來擱在窗臺上,然后坐在床上試了試床墊,硬,彈簧硌背,但好歹不用再趴網咖桌子了。
—— * ——
被停職后的第四天,我開始打零工。
上午在一家快餐店洗碗,一天給八十,水池子裡的洗潔精沫子白膩膩浮一層,手泡在裡面撈盤子撈碗,指尖被熱水燙得發紅。
下午去旁邊超市幫人理貨,老闆現結了第一天的工錢一百塊,
硬幣硌在兜裡,把貨架上歪倒的瓶瓶罐罐一個個扶正,膝蓋彎久了傷口悶得發癢。洗潔精味沖鼻子,我戴著橡膠手套,手套破了個洞,小拇指一直泡在泡沫裡,脫下來時指肚皺得像核桃皮。
洗碗時瞥了一眼手機上的日曆,倒數第三天,紅色數字在螢幕上跳。
—— * ——
晚上回到出租屋,我趴在床上翻那些恢復出來的聊天記錄,把涉及林美的內容一條條挑出來,按時間排好,抄在舊筆記本上。
有些話林美說得特別毒,罵我又老又土活該被綠,說張成遲早踹了我跟她領證——這些字在紙上,比在心裡更有用。
抄到一半圓珠筆沒水了,甩了幾下,在紙邊緣劃出道道白槓,最后換了枝筆繼續寫,手痠了就甩甩腕子。
周姐又發來幾條長語音,這次是教我取證技巧,“跟人談話時錄音是可以的,只要你不剪輯不偽造,法庭上能當證據。
但要注意,錄音裡必須有對方的自然陳述,不能只有你的質問,問得太急太兇,法庭可能不採納。”我把這段話來回聽了三遍,每個字都嚼碎了嚥進去。
第三遍的時候,我閉上了眼睛,在腦子裡像放磁帶一樣一句一句過。
手機螢幕頂端又彈出日曆提醒——停職複查還剩2天。
我把提醒劃掉,繼續聽第四遍。
我開始拿本子做時間表,把林美來會所那天的前后線索全梳理出來。
她在包廂裡罵我的話、她裙子上的口紅印顏色、她手機裡那個小號的頭像、她發我那張照片裡張成手上的表——那天他手上的表是我結婚第一年攢錢給他買的,他沒摘。
時間表寫到一半,有些節點想不起來具體幾點,我在旁邊畫了問號,這些問號讓我在腦子裡來回倒帶,反覆了好幾次。
時間表寫到會所停職第六天,筆記本翻到了新一頁,我在最上面寫了一行字:“林美來過兩次會所,
付過茶位費,加過微信。”然后畫了個圈,圈住這三個線索,箭頭連到旁邊的批註——“從付過茶位費的顧客裡,能不能找到認識林美的人?”
圈畫得不圓,歪歪扭扭的,像一個牙印。
寫到這裡,手指無意識地摸了摸自己的嘴唇,腦子裡忽然晃過那個橘調口紅的顏色,我甩甩頭繼續寫。
—— * ——
第五天上午,我在超市理完貨,趁午休時間回了趟會所附近。
沒進正門,在隔壁奶茶店門口等了一會兒,等到領班小林輪休出來買奶茶。
小林看見我愣了一下,上下打量我,大概看見我瘦了一圈,把奶茶往我面前推了推,“婉姐你喝。”
我接過來,沒喝。
小林正翻手機給我看賬單截圖,就在她滑螢幕的時候,經理的身影突然從會所側門閃出來,往這邊走了兩步。
小林手一抖,手機“啪”地扣在胸口,
臉白了一瞬。經理只是出來接電話,沒看見我們,轉身走回去了。
小林這才把手機重新拿出來,手指還有點顫,找到那張賬單截圖遞給我。
我問她,“會所這幾天怎麼樣?經理有沒有為難你?”
小林說經理倒沒為難她,但是林美又來了一次,沒鬧,就坐在大堂沙發上翻手機,待了十幾分鍾走了,走之前跟前臺說了一句‘陳婉再不回來,這事沒完’。
我心裡一沉,又問,“她之前來會所消費那幾次,留沒留過同伴資訊?”
小林想了一會兒,突然一拍手,“有!去年冬天她跟她姐們來過一次,點的果盤和茶,兩個人坐角落裡說了很久的話,結賬時好像是用林美的微信付的。”
她拍手的聲音脆亮,隔壁桌的人看了過來,她縮了縮脖子。
小林翻出手機裡存的一張舊賬單截圖,收款記錄裡果然有林美的微信頭像,旁邊還有一個微信,
暱稱叫“夢兒”,看頭像是個年輕姑娘,跟林美差不多年紀。小林說這就是那天跟她一起來的女伴,倆人看起來關係很好,后來沒再一起來過。
我盯著“夢兒”的頭像看了一會兒——一個戴兔子耳朵濾鏡的自拍。
我拿出自己手機,現場掃了那個微信,傳送了好友請求。
我把“夢兒”的微訊號記在本子上,合上本子的動作很輕,像合上一個剛開啟的B險箱。
小林看著我的樣子,小聲說了句,“婉姐,你現在跟以前不一樣了。”
我笑了笑,沒接話,但那笑不是勉強,有幾分是自己都覺得陌生的,冷而穩。
—— * ——
那天晚上,我回到出租屋,手機一震,“夢兒”透過了好友請求。
隔了幾分鐘,發來一條長訊息:“你是那個被林美毀家庭的女人吧?她的事我聽小林說了一些。林美從小被她爸打到打大,
她媽跑得早,她一直覺得只有搶來的才靠得住。我不是替她說話,但你可能會想知道。”我盯著這些話,手指在螢幕上劃過,把手機放下,沒有回覆。
屋裡很靜,窗臺上那個空礦泉水瓶在窗外透進的光裡立著。
我躺下來,望著天花板,腦子裡過了一遍今天收集到的東西,然后慢慢閉上眼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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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完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