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法槌落下,聲音脆響。
姑媽坐在原告席上,側身跟律師說話。
她穿花外套,頭髮梳得整齊,臉上掛著笑。
法官宣佈開庭。
法官問:“雙方是否同意調解?”
原告律師搖頭:“不同意。”
我方律師回答:“不同意。”
法官說:“好,直接開庭。”
書記員唸完案由。
原告律師站起來,翻開資料夾,聲音洪亮:
“原告張翠花訴被告林婉誹謗、侵犯隱私、非法跟蹤。被告林婉未經原告同意,非法跟蹤、偷拍,並散佈不實言論,對原告名譽造成嚴重損害。原告要求被告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五萬元。”
他念完,看了我方一眼。
朝姑媽點了點頭。
姑媽下巴抬得更高了。
我沒接話,只是翻開面前的資料夾。
我方律師側過頭,低聲問我:“準備好了?”
我點頭。
手指在桌面敲了一下。
“先讓她承認動機,
”我壓低聲音,“然后上收款單,再申請李醫生出庭。”律師笑了笑,站起身。
他整了整西裝領口,轉向法官:
“審判長,請允許我問原告一個問題。”
法官抬手示意。
律師走到姑媽面前:
“張翠花,你敢不敢承認,帶你嫂子李秀蘭去城郊那家診所,是為了什麼?”
姑媽昂頭:“為了我嫂子好。”
“那家診所,你知道它沒有執照嗎?”
“我、我怎麼知道。”她別過頭。
律師退回一步。
我站起來。
從資料夾裡抽出那張收款單照片。
紙有些舊,邊角翹著。
我按平,遞給書記員。
“法官,我方請求展示物證一——原告與非法診所的中介收款單。照片是我在診所外公共道路上拍到的。”
書記員接過,放在投影儀下。
幕布亮起,白色背景上那張紙清晰顯示:客戶張翠花,中介費五千元,簽名欄三個字——張翠花。
字跡潦草,但筆畫可辨。
我走到姑媽面前,手指著幕布:“簽名是你的吧?”
姑媽臉色變了,身子前傾:“這跟我沒關係!”
“那為什麼寫中介費?”
“我、我只是幫忙,沒收錢!”
“沒收錢?那這五千塊的中介費是寫給誰看的?”我往前走了一步,“而且,診所李醫生已經承認,你每介紹一個人,抽成百分之三十。”
姑媽聲音發顫:“那是他胡說!”
“那我們可以申請筆跡鑑定。”我盯著她,“你確定不是你的字?”
姑媽亂了:“我……我簽過又怎樣,那只是幫忙填單子!”
姑媽的律師站起來:“法官,我反對。被告的證據是非法偷拍的,不應採納。”
我方律師立刻回應:
“拍攝地點在公共道路,不侵犯隱私。根據民法典,公共場所拍攝不構成侵權,且我方證據用於揭露違法行為,具備合法性。”
法官點頭:“照片可以作為證據,
但需結合其他證言。被告方繼續。”我看了姑媽一眼,她咬住下唇,沒再說話。
姑媽小聲對律師說了句什麼,律師搖頭。
她臉色更難看了。
我方律師從檔案袋裡抽出一疊紙:
“法官,我方申請傳喚證人李建國。”
法官點頭:“傳證人。”
法警帶進來一個男人。
黃馬甲,寸頭,手上戴著手銬。
他走到證人席,站定,不看姑媽。
律師問:“李建國,你是否認識原告張翠花?”
“認識。”他聲音低,但清楚,“她來找我,說她嫂子六十歲了還想生孩子,讓我想辦法。說好介紹一個人給我百分之三十的提成。”
“她有沒有說過她嫂子好騙?”
“有。她說她嫂子錢好騙,讓我多報點。”
姑媽猛地站起來:“你胡說八道!”
法官敲法槌:“原告!坐下!再違反紀律將驅逐出庭!”
姑媽閉嘴,坐下去,手抓緊椅子扶手。
法官問姑媽:“原告,你對證人證詞有什麼要說的?”
姑媽搖頭:“沒有。”
婆婆從旁聽席站起來:“翠花,你真的……”
姑媽慌了,轉頭:“嫂子你別聽他們胡說!”
法官敲法槌:“旁聽人員坐下!不要喧譁!”
婆婆坐下去,眼睛還紅著。
姑媽低著頭,不再說話。
姑媽的律師不甘心,站起身:
“證人本身涉嫌非法行醫,他的證詞不可信。”
我方律師回應:
“但他的證詞有簡訊記錄佐證,且與本案無利害衝突。法官已同意採信。”
法官揮手:“雙方律師坐下。繼續。”
律師轉向法官:
“法官,我方還提交了原告與李建國的簡訊記錄。”
書記員接過列印件,投影展示。
幕布上幾行字:
“我嫂子錢好騙,多報點。”
“放心吧,她什麼都不懂。”
“到時候分成照舊。”
旁聽席炸開。
有人低聲罵:“真缺德,連自己嫂子都坑。”
法官連敲法槌:“肅靜!肅靜!”
姑媽癱在椅子上,雙手捂住臉,不再辯解。
法官宣佈:“現在宣判。原告張翠花指控被告林婉誹謗、侵犯隱私、非法跟蹤,證據不足,不予支援。原告張翠花參與非法醫療中介,事實清楚,移交公安機關另案處理。退庭。”
法槌落下。
旁聽席有人小聲鼓了一下掌,法官抬頭看了一眼,掌聲停了。
婆婆從旁聽席站起來,身子發軟,手扶著椅背。
我快步走過去,扶住她胳膊。
她沒推我,眼淚掉下來。
“媽,沒事了。都過去了。”
我低聲對婆婆說:“媽,以后不會再有人騙您了。”
婆婆沒說話,只是握緊了我的手。
老公走過來,從口袋裡掏出紙巾,遞給婆婆。
婆婆接過去,擦了一下。
警察走到姑媽面前,給她戴上手銬。
她站起身,
經過我身邊時停住,狠狠瞪我。我看她一眼,沒說話。
扶著婆婆往門口走。
走出法院大門,光線很亮。
我眯了一下眼。
我們走了幾步,我回頭看了一眼法院大樓。
大門上掛著國徽。
我轉回頭,沒再看。
老公拉住我。
“小婉。”
我回頭。
“你說得對。是我太軟弱了。”他聲音有點澀。
他看了婆婆一眼,又看向我:“謝謝。”
我說:“一家人,不說這個。”
我搖頭:“都過去了。先回家。”
婆婆擦眼睛,聲音還抖:“閨女,我對不起你……”
我張了張嘴,最后只說:“媽,回家吧。”
我一手扶著婆婆,一手掏出手機。
翻到那條威脅簡訊,截圖。
開啟微信,找到負責案件的警察,點選傳送。
“這條簡訊是姑媽當晚發的,跟李醫生的證詞對得上。”我對老公說。
他點頭。
老公問:“那姑媽那邊的案子什麼時候開庭?
”我說:“等通知吧。我們管不了那麼多。”
我鎖屏,放回口袋。
扶著婆婆走下臺階。
手機震了一下。
是記者朋友發來訊息:“贏了?”
我單手回覆:“贏了。”
然后收起手機。
我抿了一下嘴,輕輕拍了一下婆婆的手背。
她反握住我的手。
我們三個一起往車那邊走。
我坐到后座,靠著窗。
婆婆坐在旁邊,頭靠在我肩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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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完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