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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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庭前三天,法援律師通知我:證據鑑真申請批下來了。

  法院委託的技術人員看了那份影片,確認有三處明顯剪輯——我最冷靜的那段,被剪得乾乾淨淨。

  韓正的光碟和原始錄影的位元速率不對。

  我把鑑真報告影印了三份,一份給律師,一份鎖進抽屜,一份揣在包裡。

  那份報告沉甸甸的,我的包被壓得往下墜。

  開庭時,我要讓韓正自己看。

  —— * ——

  開庭那天,我穿了那件紅裙子。

  女兒用蠟筆把媽媽畫成紅色,我今天就讓法庭看看,這個紅色不是鮮血,不是威脅,是女兒見過的最安心的顏色。

  出門前我看了眼日曆:3月25日。倒計時歸零。

  我跟法援律師站在法院門口。

  門口停著韓正的銀灰色轎車,旁邊站著徐婉。

  她穿了一身淡藍色套裙,頭髮盤起來,手裡拎著公文包。

  韓正站在她后面半步,西裝筆挺,釦子扣到最上面一顆。

  他們不像來打官司的,他們像搬新家來看風水。

  我摸了摸包裡的鑑真報告,紙邊硌著指腹。

  我走過去。

  徐婉看見我,嘴角動了一下。

  那個笑很小,但我認得——就是酒店床上那個笑。

  她以為今天我一定會失控。

  她等著。

  我從她身邊走過去,肩膀沒碰到她。

  她被我晾在原地,手臂僵在公文包上。

  我走過她身邊的時候,聞到一股香水味,濃得嗆鼻子。

  —— * ——

  庭上。

  韓正的律師果然抓住那段錄音反覆質問我。

  他放了一遍:“你再這樣我就不管你了!”

  然后看著我,聲音提高半度:“被告,你承認你說過這句話嗎?”

  全場安靜。

  旁聽席上坐著方姐,坐著林老師。

  法援律師攥緊了筆。

  我站起來。

  我說:“我承認。”

  四個字。

  韓正律師愣了一瞬。

  他說:“你既然承認,那你是否意識到這種辱罵式的言語,對一個五歲孩子構成了情感N待?”

  我說:“我意識到了。我說的當時,就意識到了。所以我說完就去道歉了。”

  他追問:“你說去道歉了,有證據證明嗎?”

  我說:“有。”

  我拿出心理諮詢師的那份報告,翻到其中一頁。

  我說:“這裡記錄了日期。參照畫作分析,我說這句話的時間是去年十一月十三號前后。

  “在接下來一週內,我女兒畫了三張畫。第一張裡我變得很小,第二張裡我開始變大,第三張裡她在我旁邊寫了兩個字——‘對不’。”

  我的手在報告紙上停了一下,然后繼續往下翻。

  法援律師幫我把那句話投影出來——女兒不會寫“對不起”,

寫了一個“對”字,一個歪歪的“不”字。

  五歲的小孩,用她覺得最鄭重的方式,完成了媽媽忘記教給她的道歉儀式。

  投影儀的光打在幕布上,那個歪歪扭扭的“不”字被放大了。

  旁聽席上有人捂住了嘴。

  韓正律師臉色變了,他馬上換角度:“即便有孩子的所謂‘原諒’,被告的情緒不穩定仍然是一個客觀事實。請問一個動不動就吼孩子的母親,如何保障孩子在未來成長中不被持續傷害?”

  這個問題很毒,不是對過去的覆盤,是對未來的預判。

  他在逼我證明“我不會再犯”。

  法援律師突然站起來:“審判長,我方申請出示補充證據——一份由兒童心理諮詢師出具的評估報告,以及被告在過去兩年中與女兒的日常互動記錄。

  “這些記錄顯示,被告有確切的糾錯行為和心理修復能力,並非原告所描繪的持續情緒失控者。

  他把一份厚厚資料夾推上去。

  我轉過頭看他,他給了我一個極輕的點頭。

  原來他也在準備。

  我站在那兒,看著法官,看著他手邊的木槌。

  我把手心在裙襬上擦了一下,紅裙子上留下一點汗印。

  然后我說:“法官可能在想:這個人以后還會不會吼孩子?我沒辦法說不會。

  “上週探視,我只有兩小時。囡囡弄灑了水,我第一反應是皺眉頭。她馬上縮了一下——她記得我生氣的樣子。我心裡像被刀剜了一下。

  “但我蹲下來,擦掉她手上的水,說:‘沒關係。媽媽幫你擦。’她就笑了。

  “我沒辦法保證不犯錯。但我可以保證,我每一次皺眉頭之后,都會蹲下來跟她平視。我會去做。我一直在做。”

  法官沒有抬頭,但他翻動報告的手停了一瞬。

  那一瞬,我嗓子眼的氣順了一寸。

  然后我開啟投影儀,

把女兒的三百多張畫,一張一張放出來。

  整個法庭沒人說話。

  只有滑鼠“噠嗒”點選的聲響。

  我每點一下,就停一下,讓大家看清楚。

  第一張,三歲的女兒畫的媽媽,是一顆土豆。

  第三十張,媽媽有了手。

  第九十張,媽媽穿了紅裙子。

  第一百五十張,媽媽臉上開始有眼睛和嘴巴。

  第二百一十張,媽媽彎下腰,拉著女兒的手。

  第二百四十張,媽媽變小了,縮在紙的最下面。

  我停在這一張。

  我說:“這一天,我說了那句話。”

  我的手指在滑鼠上停了好一會兒,才繼續點。

  然后我接著翻。

  第二百四十一張。媽媽又變大了。

  第二百四十二張,媽媽的大紅裙子又回來了。

  第二百五十張,畫上多了一行歪歪的字:“媽媽我原亮你。”

  女兒寫錯了。

“原諒”的“諒”不會寫,寫成了“亮”。

  她說,我原諒你,我讓媽媽重新亮起來。

  我把這幾個字念出來的時候,聲音劈了。

  我趕緊嚥了一下,沒讓劈掉的聲音散開。

  我走到最后一頁。

  心理諮詢師的評估報告,打出那句結論:“孩子視母親為安全基地。

  “在可預見的未來,改變這一依戀結構將對孩子造成遠超家庭矛盾本身的心理損害。”

  我把報告推過去。

  我說:“韓正說他能給她一個穩定的家。但女兒畫的穩定,是這張畫紙上的‘媽媽越來越大’。

  “她不是要父母不吵架。她是要吵完之后,媽媽還在。”

  韓正律師站起來,理了理領帶。

  他說:“此外,我們還有一份補充材料——徐婉女士提供的錄音記錄。

  “記錄顯示,被告在女兒練琴期間多次情緒失控,甚至有摔琴凳的行為。

  旁聽席上,我看見徐婉坐直了身體。

  她的眼角在跳,她在怕。

  怕我手裡那份鑑真報告。

  她的手機放在膝蓋上,螢幕朝下。

  我盯著那部手機——就是這部手機,錄下了我最崩潰的聲音。

  法援律師立刻站起來:“反對!徐婉作為錄音提供者未出庭,該證據不具備合法性,且我方已申請對該錄音進行鑑真,在鑑真結果出來前不應作為證據使用。”

  法官點頭:“該證據暫不採納,待鑑真后再議。”

  徐婉在旁聽席上臉色發白,她的手機從膝蓋上滑落,砰的一聲掉在地上。

  我握緊法援律師準備的那份證據鑑真申請書。

  摔琴凳那次,是女兒不小心夾了手,我急著看她的手指,琴凳被我起身時帶倒了。

  徐婉沒錄我抱女兒去沖水的部分。

  她又剪了。

  輪到韓正發言。

  他站起來,

理了理領帶。

  他說:“我申請對被告進行精神鑑定。

  “她赤腳跑出酒店的影片,以及剛才這種大段大段的情緒化陳述,都在證明——這個人情緒不穩定,不適合撫養孩子。”

  他說完把方姐之前暗示的缺勤記錄完全繞開了,只咬S情緒這一點。

  他說最后一句的時候,他的聲音有一點點飄。

  他自己也知道這一腳踩空了。

  我看著韓正。

  這個人,我跟他過了六年。

  我清楚他怕什麼。

  他不是怕我發瘋,他是怕我太冷靜。

  我把法援律師準備的那份證據鑑真申請書遞上去:“我申請對原告方提交的錄音及監控影片進行鑑真。

  “原告提交的影片存在明顯剪輯痕跡,錄音未取得錄製物件同意,屬於非法證據。”

  韓正的眼神閃了一下。

  他下意識地摸了一下領帶結。

  法官宣佈暫時休庭。

  —— * ——

  走出法庭時,韓正追到走廊上,壓低聲音說:“蘇敏,你非要這樣嗎?女兒跟我過,不比跟你折騰好?”

  我腳步沒停,法援律師擋在我身后,用手按住韓正的肩膀:“韓先生,請保持距離。”

  韓正甩開他的手,但我沒回頭。

  我只說了一句:“韓正,女兒畫了兩年的畫,每一張主角都是媽媽。你呢?你的手機裡,有沒有一張女兒的照片?”

  身后安靜了。

  電梯門關上的瞬間,我看見他站在走廊裡,眉心蹙了一下,像被什麼東西輕輕撞了一下。

  —— * ——

  重新開庭。

  法官聲音平穩,但每一個字砸下來都震得心口響:“經審理,鑑於被告方提供了大量能夠證明親子依戀關係的物證,且原告方部分證據存在採集程式不合理、剪輯痕跡明顯等問題,並參考原告近期考勤記錄缺失等情況,

本院對原告方撫養權訴求不予全部支援。

  “撫養權歸屬調整如下:女兒韓某某隨母親蘇敏共同生活。

  “父親韓正享有探視權,每週一次,每次不超六小時。”

  法官合上卷宗,語氣平而沉:“關於原告方證據的剪輯問題,本庭已在判決書中載明不予採納的理由,不再贅述。

  “請原告方注意訴訟誠信。”

  —— * ——

  我坐在椅子上。

  我沒有叫。

  沒有哭。

  我把那三百多張畫抱在懷裡。

  那張“媽媽我原亮你”的畫貼在胸口的位置,紅裙子正好對上我的紅裙子。

  我就那麼坐著,坐了好一會兒,直到法援律師拍了拍我的肩膀說:“蘇姐,結束了。”

  我站起來,走出審判席前,回頭看了一眼。

  韓正還坐在被告席上,手指無意識地摩挲著那張光碟的殼子。

  他的嘴動了一下,

像在說什麼,但沒有聲音。

  然后他把光碟放進公文包,很輕,像放一張廢紙。

  —— * ——

  我走出法庭,經過走廊時,看見韓正靠在牆邊打電話。

  他聲音壓得很低,但背影僵直。

  他輸了。

  不是輸給我,是輸給那些他剪不掉的蠟筆印。

  有人說一句“爸爸也愛你”,我女兒畫了兩年,從沒畫過他。

  我在走廊上站了一下,外面的光從窗戶照進來,晃了一下眼睛。

  —— * ——

  我走下法院臺階時,手機日程彈出一條提醒:“距撫養權開庭還有0天”。

  我盯著這條提醒看了三秒,然后把它刪了。

  三十天前,我設了這個倒計時。

  現在,它歸零了。

  走出法院大門,陽光刺眼。

  我站在臺階上深呼吸了一口。

  三月二十五號。開庭日。

  我把手伸進口袋,

摸到那顆兔子髮夾上的水鑽——我寄包裹時,留了一顆。

  女兒說等媽媽回來一起粘。

  現在,我可以去接她了。

  陽光打在我臉上,暖烘烘的。

  我在法院門口又看到了那個保潔阿姨。

  她換了一身便裝,抱著一袋菜。

  她沒認出我,但我認出了她。

  那雙一次性拖鞋,我還放在鞋櫃裡,和囡囡的小拖鞋並排放著。

  提醒我:在別人眼裡,我只是一個“好像沒事”的女人。

  但在女兒眼裡,我是那個在走廊上走了又回來、沒倒下的媽媽。

  —— * ——

  去接女兒前,我再三對婆婆說,別在孩子面前說爸爸壞話。

  婆婆哼了一聲:“韓正自己會跟她說。”

  我攥緊車鑰匙,沒回嘴。

  心裡埋了個刺:韓正到底跟囡囡說了什麼?

  我特意綁了個鬆鬆的馬尾。

  女兒最喜歡的那個扎法。

  扎的時候皮筋滑了一下,我重新紮了一遍。

  她在幼兒園門口等我,一看見我,小皮鞋噠噠噠噠跑過來。

  她仰著臉問:“媽媽,爸爸說以后不跟我們住了,是真的嗎?”

  我蹲下,把她歪掉的辮子重新紮好。

  我說:“是真的。但你有兩個家。媽媽這邊,爸爸那邊。你都是最寶貝的。”

  女兒歪頭想了想,又問:“那鋼琴還彈嗎?”

  我想起徐婉——那個拿著手機錄下我每一句崩潰的女人。

  我彈掉囡囡肩上一根頭髮,笑了:“彈。但是我們要換一個老師。找一個不會偷偷錄你練琴的老師。她只管教你彈琴,別的什麼都不管。”

  女兒點點頭:“行吧。”

  她老成地嘆了口氣,然后拽緊我的手,把那個粘好水鑽的兔子髮夾別到我頭髮上:“媽媽,我給你戴的。”

  她的小手在我頭髮上摸索了好幾下才別好。

  手機震了一下,是法院的自動提醒簡訊——“您預約的精神鑑定評估時間為3月28日上午9時,請準時到達指定醫院。”

  我把簡訊劃掉,牽緊女兒的手。

  評估就評估。

  那些畫,就是我的鑑定報告。

  我牽著她,推開法院對面那家文具店的門,玻璃門“叮咚”一聲。

  她說這次要換個老師,我說好,那先買一盒新蠟筆。

  她挑了一盒四十八色的,比三十六色多十二個顏色。

  我看了眼貨架上那盒三十六色的,想起家裡那盒還沒用完的。

  諮詢師說畫不出變小的媽媽那天才算完。

  我看著囡囡低頭拆新蠟筆的認真樣子,心想——快了。

  她把盒子舉給我看:“媽媽,這個顏色像你的紅裙子。”

  那個紅色蠟筆,名字叫“中國紅”。

  我蹲下,把她歪掉的小辮子重新紮好。

  她說:“媽媽,

回家。”

  我說:“好。”

  路過小區便利店時,我停下腳步。

  收銀員看了我一眼,眼神有點怪。

  她身后站著兩個閒聊的鄰居,其中一個就是上次在家長群裡轉發“瘋媽錄音”的人。

  我買了盒牛奶,她掃碼時,我說:“那錄音裡只有一半。另一半是當天晚上我抱著孩子哄了半小時,第二天她還在我懷裡笑。你要是想聽,我可以放給你。”

  她沒接話。

  我付了錢,走出便利店。門鈴叮咚一聲,我心裡咯噔一下——我女兒以后可能會在便利店被同樣的人盯著看。

  這是代價,我認。

  但我會站在她前面,替她擋著那些眼睛。

  諮詢師的資訊也到了:“那份評估報告,我會繼續更新。直到那些畫再也畫不出變小的媽媽為止。”

  我把這些截圖、傳票、光碟一起鎖進抽屜深處。

  抽屜合上,發出很輕的咔嗒聲。

  有些證據不用上法庭,但我必須記住。

  前面路還很長,我不知道下次那些錄音再被翻出來時,我還能不能這麼冷靜。

  我只知道,她的小手在我手心裡,熱乎乎的。

  那三百一十二張畫還會更多,可下一張,媽媽會穿紅裙子。

  下下張也是。下下下張,都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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