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“我看到你老公在酒店開房!你快來!”
我衝進酒店房間,床上確實有一男一女。
但那個女人是我閨蜜。
她笑著抱住我老公:
“我幫你‘抓’到了,你們是時候分開了吧?”
出門前我換了三套衣服,最后選了這條碎花裙子。
囡囡上週說
“媽媽穿這條最好看”。
我想讓她今天看到媽媽的時候,覺得媽媽好看。
可此刻,徐婉的笑聲還沒落下,我看見了床頭櫃上那部手機。
黑屏。
但攝像頭的綠點,一明一暗。
她沒關錄影。
她是故意讓我看見鏡頭的,讓我失控,讓我衝過去撕她、打她。
我腦子裡突然跳出囡囡上次看我發脾氣的眼神——她縮在琴凳上,小手攥著自己的衣角。
我后腳跟生了根,釘在原地。
那一刻我沒想贏,
我只想讓我女兒將來看到這段監控時,她媽媽沒有變成別人嘴裡那個“瘋女人”。我知道,我今天不撕她,這個畫面會刻在我心裡一輩子——我這輩子都沒這麼憋屈過。
但如果我撕了她,我女兒會看到另一個畫面:她媽媽像個瘋子一樣被保安拖出去。
這個影片要是被剪過、拿到法庭上,我還能要到囡囡的撫養權嗎?
徐婉還在笑——我這個認識了八年的閨蜜,我女兒的鋼琴老師——她的笑容僵在臉上。
她等我衝進來,等我抓她頭髮。
我沒動。
她飛快地瞟了一眼手機方向。
我看得一清二楚。
那個綠點還在閃。
韓正躺在床上,被子拉到胸口,眼神平靜得像在法院旁聽席上看一個陌生原告。
他甚至沒有拉一下被角。
我盯著他那雙眼睛看了三秒,然后移開視線。
我不能再看他。
再看一秒,
我就撐不住了。我深吸一口氣,把那股想吐的勁兒壓下去。
這時我才發現腳上只剩一隻高跟鞋,另一隻不知道什麼時候跑掉了。
光著的左腳踩在酒店地毯上,地毯的絨毛扎著腳底板。
我扶著門框,把那隻光腳踩穩。
然后盯著那部閃著綠點的手機鏡頭,一字一字地說:
“徐婉,你在錄是吧?那錄清楚點。”
我的聲音沒抖,但說第一個字的時候,嗓子眼像被什麼東西堵著,差點沒發出來。
這些話不是我臨時想的。
韓正請假的簡訊還在我手機裡。
女兒每週三下午有繪畫課的事,是我早上剛跟林老師確認過。
徐婉的課表,我每週四都在家裡等她。
這些念頭在腦子裡轉了一下,我就說出來了。
我說這些,不是給徐婉聽的。
是說給以后看這段錄影的人聽——法官、社工、我女兒。
他們都得知道,我沒瘋。
我報出時間:
“週三下午三點。我女兒在幼兒園中班。韓正,你請了事假。”
我轉向徐婉,
“你是我女兒的鋼琴老師,上課時間是週四,你今天沒課。你們挑這個時間,是因為她不在,對麼?”
我每說一句,就停一下。
不是故意停下來,是腦子裡在組織下一句,怕說錯。
我注意到床單上壓著一隻手機,螢幕朝上,亮著。
徐婉習慣把手機放在隨手能拿到的地方——她給女兒錄練琴時就這樣。
那個介面我認得,是錄音介面。
我看著鏡頭,在想一件事:她錄這個,要麼是想給韓正看、證明自己贏了;要麼是想發給我看,讓我丟人。
但不管她想發給誰,這段影片最后一定會到法官手裡、到我女兒眼裡。
所以我對著那部手機說:
“我叫蘇敏。
裡面這個男人,是我丈夫,區法院書記員韓正。這個女的,是我女兒鋼琴老師。你們記住這三張臉。”說到最后一句,我的聲音終於有點劈了。
我嚥了口唾沫,把那點劈掉的聲音吞回去。
徐婉的笑容徹底碎了。
她伸手想擋什麼,但手僵在半空。
韓正的眉頭皺了皺。
我沒再看他。
說完我轉身。
沒跑,沒摔門。
我用光著的腳一步一步走出房間。
—— * ——
走到一半,我停下來,靠在牆上。
走廊的壁燈是暖黃色的,照得我影子拖在地上,歪歪扭扭的。
走廊盡頭,電梯門像一面鏡子,映出我的樣子——頭髮亂了,眼睛紅了。
這個鏡頭只能證明我“來過”,不能證明我“沒輸”。
我需要自己的錄影。
我轉過身,走回房門口,舉起手機對準床上的兩個人。
我說:
“剛才那段錄影,記得發我一份。我手機也錄著呢。”
然后我把鏡頭對準徐婉:
“徐婉,你的鋼琴教師資格證編號是多少?我女兒以后不會上你的課了。這段錄影,我會發給你的培訓機構。”
徐婉的笑容徹底碎裂,她伸手想擋住我的手機,但手僵在半空。
韓正下意識抬手擋了一下臉。
我關掉自己手機的錄影。
我再次轉身,走過走廊。
手心全是汗,我偷偷把汗抹在裙襬上,抹完了才發現那是女兒最喜歡的那條碎花裙子。
這條裙子,囡囡上週說
“媽媽穿這條最好看”。
我鼻子一酸,但沒讓眼淚掉下來。
走廊盡頭的保潔阿姨遞給我一雙一次性拖鞋,問
“沒事吧”。
那雙拖鞋薄得像紙。
我說
“沒事”。
我的聲音裡還帶著一點點沒咽乾淨的顫抖。
阿姨看了我一眼,沒再說什麼。
—— * ——
我把那雙一次性拖鞋塞進包裡。
不是捨不得扔,是覺得這東西能提醒我——今天有人遞給我一雙鞋。
這世上,不全是徐婉。
—— * ——
酒店大堂,我坐下來給女兒幼兒園老師打電話。
我手指戳了好幾下螢幕才戳對號碼。
電話接通,我說:
“李老師,囡囡今天乖不乖?”
李老師說
“乖呀,剛吃了點心”。
我說
“那就好”。
掛了電話我才發現,手在抖。
抖得連手機都差點拿不穩。
我看了眼時間。
三點二十。
我才在酒店待了二十分鐘,但感覺過了半輩子。
我把那雙一次性拖鞋套在腳上,站起來。
酒店大堂的水晶燈晃得我眼睛疼。
—— * ——
計程車上,
我看到手機裡徐婉的頭像——那是半年前她來家裡上鋼琴課時拍的。她笑著說
“敏姐你家真溫馨”。
我當時還倒了杯茶。
現在想來,她看的不是我家的裝修。
還有韓正的眼神——他看見我剎住腳的時候,慌了一下。
就那麼一下。
我反覆回想那個畫面,像放電影一樣倒回去又播放。
—— * ——
到家。
我把那隻剩一隻的拖鞋扔進垃圾桶。
另一隻在酒店跑丟了。
兩隻鞋湊不成一雙。
我站在垃圾桶前面愣了好一會兒。
然后走進女兒房間。
牆上貼滿了畫,蠟筆畫的,水彩筆畫的,每張畫裡都有一個穿紅裙子的媽媽。
紅裙子是女兒最喜歡我穿的那件。
她三歲那年看我穿這條裙子,說
“媽媽像太陽”。
后來每一張畫,她都給媽媽塗上紅色。
我伸手摸了一張畫上的紅裙子,蠟筆的觸感粗粗的,硌著指腹。
我看到一張畫,畫著一高一矮兩個人站在鋼琴旁邊。
矮的是女兒,高的是徐婉。
媽媽不在畫裡。
我把這張畫撕下來,手在撕的時候頓了一下,差點撕歪。
翻到背面,畫背面歪歪扭扭畫了一個哭臉,旁邊用紅色蠟筆用力塗了一團亂線。
林老師后來告訴我,囡囡說那是
“媽媽生氣了,媽媽不要我了”
——她不會寫,只能用畫的。
我的淚砸在畫紙上。
啪嗒一聲,把蠟筆的顏色洇開一點。
那天我確實吼了她。
她不肯練琴,徐婉在旁邊輕聲細語地說
“沒關係慢慢來”。
我突然就炸了,覺得全世界都在指責我不夠有耐心。
我吼:
“你再這樣我就不管你了!”
吼完我就后悔了。
半夜她睡了,我進去給她掖被子,站了很久。
我並不知道徐婉是什麼時候把錄音開啟的。
但我想起酒店裡她手機螢幕上那個錄音介面——她幹這個不是第一次了。
我的那句話,一定被錄下來了。
我把撕下來的畫貼在胸口,紙邊硌著鎖骨,有點疼。
然后我把畫貼回去。
拿出手機,把牆上每一張畫拍下來。
一張一張。
女兒把媽媽畫得很大,比樹還大,比太陽還大。
只有這張,媽媽很小,縮在角落裡,像一個犯了錯的小孩。
我拍到最后一張,手指停在快門鍵上,按不下去。
手機響了。
韓正打來的。
螢幕上他的名字跳出來。
我看了眼時間——四點半。
韓正每天這個時候下班,他大概算準了我已經從酒店回家了。
我盯著這個名字看了幾秒,然后接了。
他說:
“蘇敏,你沒必要這樣。”
我說:
“你旁邊那個,錄音了嗎?”
電話那頭靜了兩秒。
他又說:
“我們離婚吧。女兒歸我。”
我掛了。
掛完發現嘴唇被自己咬得生疼。
—— * ——
第二天一早,快遞按門鈴。
我看了眼手機,才七點。
一個檔案袋。
拆開,裡面是法院傳票。
韓正起訴離婚,事由:妻子情緒失控、有暴力傾向,不適合撫養幼女。
我把傳票捏在手裡,指腹摩挲過“區人民法院”的紅章。
那紅章凸起來,摸上去像一條細疤。
傳票上的立案日期是兩天前。
韓正在法院上班的,他知道走哪個視窗最快。
我的三十天,從他遞狀紙那一刻就開始倒計時了。
傳票附了一張光碟。
我放進電腦。
畫面是酒店走廊的監控攝像頭拍的,角度正好對著房門。
我衝進去的時候,門沒關,鏡頭只能看到我的背影撲向床邊,披頭散髮。
沒有我扶著門框報時間那段。
光碟外殼上貼了一張標籤,韓正手寫的——“被申請人現場情緒失控”。
右下角那行字像針一樣紮在眼睛裡。
我把傳票翻過來,看見開庭日期:3月25日。
距開庭還有整整三十天。
我伸手摸著螢幕上自己的臉,那張被剪碎的臉。
然后我關掉影片。
開啟手機相簿。
相簿名叫“證據1”。
然后我起身,把丟進垃圾桶的那隻拖鞋撿出來,洗乾淨,擺回鞋櫃。
兩隻並排。
左腳那隻缺了個后跟,但擺在鞋櫃上,看起來還是整整齊齊的。
我得站直。
女兒在等我。
同類推薦
已完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