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
上午九點半。法院調解室。
長桌兩側。我和張晨各坐一邊。律師和書記員站在旁邊。調解書提前列印好,放在桌面中央。
我伸手拿過那份。封面白色硬紙,印著“民事調解書”。我翻開,逐條確認:婚房歸我,婚后存款歸我,兩輛車歸我。他名下沒有其他需要分割的財產。精神損失補償五十萬,分六個月支付。
確認無誤。
我從包裡拿出簽字筆,擰開筆帽。在簽字欄寫下名字。筆尖劃過紙面,聲音很輕。
我把調解書推給書記員。
張晨接過他那份,放在面前。他低頭看了一秒,沒有翻頁。然后拿起桌上的筆,快速簽完。
放下筆,站起來,椅子往后滑出半米。
他轉身,拉開門,走出去。整個過程中沒有看我一眼。
門關上。鎖釦彈回。
(終於結束了。他連一眼都不願意多看。)
書記員收了檔案。律師跟我確認后續手續。我點頭,
站起來,走出調解室。走廊很長,盡頭的光線白得發亮。張晨的背影已經消失了。
走出法院大門。太陽正高,光線直射。臺階上有人蹲著抽菸。
我走下臺階,站在平地上。手機響了。
律師發來訊息:“林小姐,調解書一週后生效。”
我回:“收到。”
他又發了一條:“弟弟的案子下週三開庭。我託人問了,大機率判緩刑。”
我看了兩遍,鎖屏。
(緩刑。不用進去蹲。也算是個交代。)
我攔了計程車。
回孃家。
推門進去。
母親坐在沙發上,手裡握著遙控器,電視放著午間新聞,聲音開得很大。她看見我,把音量關小,拍了拍身邊的坐墊。
我換鞋,走過去坐下。
母親開口:“悅悅,你弟弟的事……我知道你氣他。但他再錯也是你弟弟。法院那邊,你能不能幫他說句話?寫個諒解書也行。”
我說:“媽,我知道。
但我原諒不了。諒解書我不會寫。”母親張了張嘴,又想說什麼。我抬手製止:“別勸了。這件事我已經決定了。”
母親沒再說話。她低下頭,手指在遙控器上按了幾下,螢幕上的頻道一個接一個地跳。
我坐了一會兒。站起來:“我上樓收拾點東西。”
母親點頭。
我上樓。弟弟的房間門開著。我走進去。裡面很空。書桌上沒東西,衣櫃門敞著,裡面空蕩蕩。他搬走了所有私人物品。
床頭櫃上壓著一張紙。
我走過去,拿起那張紙。是普通白紙,對摺了一下。展開,上面寫著三個字:“姐,對不起。”字跡潦草,筆畫有些歪。
我拿著紙條,翻到背面,空白。再翻回正面。拇指在“對”字上按了一下。紙張薄,稍微用力就皺了。
(現在說對不起。能補什麼?)
我把紙條折回原來的摺痕。然后鬆開手指。
紙張掉進床頭櫃旁的垃圾桶,發出一聲輕響。
我轉身,關上門。
下樓。母親還坐在沙發上,沒有動。
我說:“媽,我走了。下次再來看你。”
她抬頭看我,嘴唇動了動,沒出聲。
我拉開門,走出去。
回到自己家。
用鑰匙開門。鎖芯轉動,咔嗒一聲。門開了。
客廳拉著半簾,光線半暗。我換鞋,走到窗邊,拉開窗簾。外面是小區道路,有車緩慢駛過。陽光透過玻璃照在地板上。
我站在窗前,看了一會兒。車流來回,沒什麼特別。
(一切終於過去了。)
手機震動。朋友蘇敏的微信:“晚上七點,川味軒。我訂了位。出來聊聊?”
我回:“好。”
去臥室換衣服。開啟衣櫃,挑了件黑色短袖和一條深藍色牛仔褲。換好。對著鏡子紮了個馬尾。拿上手機和鑰匙,出門。
走進小區。風迎面來。腳步比平時快。
到餐廳。蘇敏已經坐在卡座上,面前放著一杯檸檬水。她看見我,
招手。我走過去坐下。
她打量我:“氣色不錯。事情都搞定了?”
我拿起選單:“離婚手續辦完了。財產拿回來了。”
“那傢伙沒耍賴?”
“簽了。調解書已經下了。”
她點頭:“痛快。慶祝一下,今晚我請客。”她翻開選單,快速點完菜。毛血旺、口水雞、蒜泥白肉、清炒時蔬。
等菜的時候,她說了些辦公室八卦。誰跳槽了,誰升職了。我聽著,偶爾接兩句。沒什麼特別的感覺。
菜上來。很辣。我吃了半碗飯,喝了一杯水。
蘇敏放下筷子:“你之后什麼打算?”
“繼續做我的設計。工作室剛接了個新專案。”
“行。有事找我。”
“知道。”
吃完飯,蘇敏搶著買了單。
走出餐廳。天已經全黑了。路燈亮起來。我們在門口站了一會兒,然后各自分開。
我往小區走。走了十五分鐘。進大門,經過中心花壇,
走到樓下單元門前。路燈下站著一個人。
我停下腳步。
那人從燈下的長椅上站起來,往前走了兩步。燈光照清楚她的臉——是婆婆陳美蘭。她穿著深灰色外套,手裡提著一個布袋子。雙眼看著我,沒說話。
我也沒說話。
她把手裡的袋子遞過來:“這是張晨讓我帶給你的。你以前落在家裡的幾件首飾,還有你們的結婚相簿。他說東西該還給你,讓你留著。”
我低頭看了袋子一眼,沒接。布袋子口扎著,看不出裡面。
她把手又往前伸了一點,袋口幾乎碰到我胸口。
我退后了一步。
她停住,手懸在那裡。過了兩秒,她慢慢收回去。
她嘴唇動了幾次,終於開口:“你好好過。”
然后她轉身,往小區門口的方向走。步子不快,沒有回頭。路燈把她的影子拉長。她走到拐角,消失。
我站在原地,看著那個拐角。手指在身側蜷了一下。心裡有什麼東西撞了一下,
但很快又平了。(好好過。我會的。)
我轉身上樓。
進門。關門。鎖上。客廳裡很安靜。
我倒了一杯水,端起來喝了一口。水杯放在茶幾上,發出一聲輕響。
我走到陽臺,推開窗戶。風從外面灌進來,手臂上起了一層細粒。
我站了大概一分鐘。望著遠處的樓層裡亮著的燈光。
(該刪的,都刪了吧。)
回到客廳。拿起手機,開啟相簿。開始翻。張晨的照片、林浩的照片、三人的合照。我一張一張地選中,刪除。再翻,再刪。整個相簿空了。又點開最近刪除,清空。
鎖屏。
手機震了一下。律師的微信:“林浩判了,緩刑兩年。”
我看了,沒回。把手機放在桌上。
走進臥室。關掉檯燈。躺下,閉上眼睛。
窗外有車駛過的聲音,漸漸遠去。
黑暗裡很安靜。
呼吸平穩。
(明天。重新算日子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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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完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