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
躺下又坐起來,開啟床頭櫃的燈,拉開檔案袋拉鍊,把三份證據全掏出來,一張一張翻。
照片,轉賬記錄,開房記錄。
手指在紙頁上蹭過去,確認沒有遺漏,再一張一張疊回去,拉上拉鍊,關燈。
躺下三分鐘,又起來,重新檢查一遍。
(明天不能出任何差錯。)
第二天早上六點半我到了法院門口。
穿著黑色外套,手裡攥著檔案袋。
律師提前到了,站在臺階下等我,灰色西裝,提著公文包。
她看見我,點頭:
“材料都帶齊了?”
“帶齊了。”
我拍了拍檔案袋。
她帶我進去,過安檢。
走廊裡人不多。
張強從走廊那頭走過來,深藍色西裝,領帶系得緊,眼眶發紅。
他看見我,腳步加快,在我面前停住。
“薇薇,開庭前再談談。”
他壓低聲音,想拉我胳膊。
我退一步,
檔案袋靠在胸前。“沒什麼好談的。”
我繞開他往前走。
他跟上來,擋住我,舉起一根手指:
“我讓一步,財產對半分,車歸你,房子賣掉分錢。不上法庭,家醜不外揚。”
“晚了。你睡王雅的時候怎麼不想家醜?”
他喉結動了一下,手指收回去攥成拳頭。
(急了。)
我接著走。
律師在旁邊等了幾秒,說:
“走吧。”
我跟著律師走進法庭。
張強跟在我身后。
開庭。
法官坐定,核實身份。
我坐在原告席,律師坐旁邊。
張強和律師坐對面。
王雅作為證人坐在旁聽席最后排,低著頭,手指在包帶上絞著。
我陳述訴求——離婚,財產分割,過錯賠償。
法官讓我出示證據。
我從檔案袋抽出三沓紙,遞上去。
法庭助理接過去交給法官。
法官翻了幾頁,抬頭看向張強:
“張強,這些轉賬記錄怎麼回事?
”張強站起來,手撐著桌子:
“那……那些是借給她的。”
“借?有借條嗎?”
“沒……沒有。”
法官舉起其中一張:
“這筆一萬塊的轉賬,備註寫的是‘買東西’。買東西需要借?”
張強低著頭:
“那是……她說急用。”
“跟你一起去酒店開房也是急用?”
法官放下紙,看著他。
張強張了張嘴,沒答上來。
他律師接話:
“法官,單憑轉賬和開房記錄不能證明我當事人出軌。照片也不能證明實質關係。”
法官沒說話。
法警帶周敏進來。
張強坐直身子,眼珠轉了一下。
(這就怕了?)
周敏穿著素色上衣,頭髮紮在腦后,走到證人席坐下。
法警讓她宣誓。
她看著法官,說:
“我願意為我說的每一句話負責。”
“你和王雅是什麼關係?”
“她是我表妹。
”“你知道她和張強的關係嗎?”
“知道。今年三月份她就跟我說了,說她跟一個有婦之夫在一起,對方答應離婚娶她。她給我看過張強的照片,說過他工作單位,還說已經從他那裡拿了十幾萬了。”
“她具體怎麼說的?”
“她說這男人膽子小,怕老婆,正好利用。她計劃一步步讓他跟老婆離了,然后結婚分財產。”
張強律師站起來:
“抗議,證人主觀臆斷。”
法官:
“證人陳述的是事實。繼續。”
周敏繼續說:
“后來她向我炫耀買的包和項鍊,微信轉賬記錄我也看過。”
張強律師又站起來:
“證人,你說三月份就知道他們在一起,為什麼現在才作證?”
周敏回答:
“因為我表妹一直騙我,說張強會離婚。直到她讓我來威脅李薇,我才知道她根本沒停。”
“你和她有親戚關係,證詞有偏向性。
”“偏向性?我只是說出我知道的。你們可以查她的銀行記錄,看是不是和張強的轉賬對得上。”
法官示意律師坐下。
我轉頭看了王雅一眼。
她坐在最后一排,包放在腿上,頭垂得很低,看不清表情。
她旁邊的座位空著。
法官合上檔案,宣佈:
法院認定張強為婚姻過錯方。
判決準予離婚,房產、車輛、存款歸女方所有。
張強淨身出戶。
立即生效。
張強猛地站起來,又坐下去。
他張了張嘴,最終沒出聲。
他臉色慘白,嘴唇在動。
我站起身,簽了檔案,收回證據,裝回檔案袋。
走出法庭,我在臺階上站了站。
律師跟我告別,說后續手續她會處理。
我點頭。
張強走出來,步子很慢。
他走到我面前,問:
“滿意了?”
我看著他說:
“你自己選的。”
他沉默了很久,低下頭,轉身走了。
皮鞋踩在水泥地上,聲音越來越遠。
我走下臺階,身后傳來他喊我名字:
“李薇!”
我沒停,繼續走到停車場。
后來訊息傳得快。
張強單位知道了家庭聚會的事,領導找他談話,說他生活作風影響單位形象,讓他離職。
張強離職那天,有人看見他收拾東西時摔了杯子。
王雅在親戚圈裡名聲徹底臭了,沒人跟她往來。
她媽打電話給我弟弟哭,說抬不起頭。
我弟弟跟王雅吵了一架,兩人分居。
拿到判決書那天,我站在法院門口,低頭看著檔案上的紅章。
我弟開著一輛白色車過來,走到我面前。
他穿著工裝外套,頭髮短了,人瘦了一圈。
他從兜裡掏出煙,點了一根,狠狠吸了兩口。
然后開口:
“姐。”
我看著他,沒說話。
“對不起。”
他說:
“當初我不該讓你算了。”
“你站在她那邊的時候,
我真的很寒心。”我說。
他低下頭:
“我知道。我混蛋。”
“以后呢?”
“你永遠是我姐,她……我會處理。我們已經分居了,等程式走完就離。”
我看了他幾秒,點了點頭。
他眼圈有點紅,但沒哭。
我走上前,拍了拍他肩膀。
他愣了一下,嘴唇動了動,似乎想擁抱什麼,最終只是站在那裡。
我拉了拉他的袖子:
“好了,走吧。”
他勉強笑了一下,我也笑了一下。
(還能做兄弟,就行。)
我租了套新房子,二手房,傢俱全部換掉。
搬進去那天,我在舊紙箱裡看見了張強的手機——
當初我從他褲兜裡掏出來的那部。
我拿著它,在手裡顛了顛。
螢幕裂了一道縫,邊框磨花了。
開機,還有電。
桌布還是我們結婚時的合照。
我拔出SIM卡,捏在指尖端詳了兩秒,然后用力折斷。
卡殼碎成兩片,我扔進垃圾桶。
翻開通訊錄,把聯絡人一個一個刪。
他的,他媽的,他朋友的。
刪完,把手機丟進垃圾桶,螢幕朝下,蓋上蓋子。
我拍了拍手。
(乾淨了。)
第二天早上,我站在陽臺上,水杯放在臺面上。
我端起水杯喝了一口,又喝了一口,然后把杯子放回檯面。
手機響了,朋友發來訊息:
“晚上出來吃飯?慶祝你恢復自由。”
我打字: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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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完結